對于一座較長的橋梁,應該分成若干孔,但孔徑劃分的大小不僅會影響到使用效果和施工難易等,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橋梁的總造價。因此,在滿足下述使用和技術要求的前提下,通常采用最經濟的分孔方式,也就是使上下結構的總價趨于最低,要求如下:
(1)對于通航河流,分孔時首先應滿足橋下的通航要求,橋梁的通航孔應布置在航行最方便的河域。對于變遷性河流,根據具體條件,應多設幾個通航孔。
(2)對于平原區寬闊河流上的橋梁,通常在主河槽部分需要布置較大的通航孔,而在兩側淺灘部分按經濟跨徑進行分孔。
(3)對于在山區深谷、水深流急的江河上,或需在水庫上建橋時,為了減少中間橋墩,應加大跨徑,如果條件允許,甚至可以采用特大跨徑的單孔跨徑。
(4)對于采用連續體系的多孔橋梁,應從結構的受力特性考慮,使邊孔與中孔的跨中彎矩接近相等,合理地確定相鄰跨之間的比例。
(5)對于河流中存在不利的地質段,如巖石破碎帶、裂隙、溶洞等,在布孔時,為了使橋基避開這些區段,可以適當加大跨徑。
(6)跨徑的選擇還與施工能力有關,有時選擇較大的跨徑雖然在技術經濟上是合理的,但由于缺乏足夠的施工技術能力和機械設備,也不得不放棄而改用較小跨徑。
(7)位于城市的橋梁還應從與城市周圍環境及已建造橋梁相協調的角度出發,進行合理的布孔。